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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如需調整時間,在運作時間閃亮期間(約6秒內),可按【預約定時】鍵調整運作時間,每
按一次按鈕,時間會遞增(如功能的預設運作時間是1.2或1.3,時間會先到1.5後,再以0.5遞
增),直至到該功能可調校時間範圍最大值後,再返回可調校時間範圍最小值,如此循環。
具體時間範圍可參考「章節4.2產品結構:功能運作時間表」。完成後,等候約6秒以確認並
開始運作。
4. 完成烹調後,產品會發出“Di Di Di”聲 3次提示用戶,顯示屏顯示“-.- ”,“ .”閃亮及保溫功
能指示燈亮起,產品自動進入保溫模式。
5. 如用戶不需保溫功能,可於保溫期間按【功能取消】鍵自行取消,顯示屏顯示“0.0”, 產 品
會返回待機模式。
6. 在操作過程中,用戶可隨時按【功能取消】鍵取消設定把產品返回待機模式。
注意!建議等待約5分鐘方可打開上蓋及取出食物,避免被濺出的水燙傷。
注意!如運作過程中或保溫過程中水份完全蒸發,產品會發出“Di Di Di”聲 4次,顯示屏會出現
故障代碼“E3”,產品將停止運作。用戶須待產品充定冷卻直至溫度低於保護值再須重新接上電
源才可繼續使用本產品。
5.4 預約功能(預約產品開始運作時間)
根據使用方法,按「章節4.2預備工作」的指示放置清水及食材於玻璃陶瓷燉盅,然後按以下步
驟設定理想的預約時間。
注意!容易變質的食物不建議設定過長預約時間,避免食材變質。
1. 在待機模式狀態下,按【預約定時】鍵,預約功能指示燈會亮起及預設時間“2.0”會於顯示
屏閃亮,如6秒內沒有任何操作,產品將返回待機模式。
如需調整時間,在預約時間閃亮期間(約6秒內),可再按【預約定時】鍵調整預約時間。
2. 時間選定後,可按【功能取消】鍵選擇所需功能,於6秒內沒有任何操作,產品將返回待機
模式。
3. 功能選定後,可按【預約定時】鍵調整烹調運作時間或等候約6秒作確認該預設運作時間。
完成設定後,對應功能、預約功能及定時功能指示燈變為長亮,表示預約功能設定完成。
顯示屏會顯示預約時間及“ . ”閃亮,產品開始倒數計時。
注意!完成預約功能設定後,無法更改功能及調整時間。
例子:預約1小時後,開始30分鐘“燕窩"功能
• 接上電源後,顯示屏顯示“0.0”,產品進入待機模式;
• 按【預約定時】鍵,預約指示燈亮起,顯示屏顯示預設時間“2.0”( 2小時)。按【預約定時】
鍵調校預約時間至“1.0”( 1小 時 )。
• 按【功能取消】鍵選擇“燕窩”功能,對應功能指示燈亮起,顯示屏顯示“燕窩”預設運作時
間“ 20”( 20分鐘)。按【預約定時】鍵調校運作時間至“30”( 30分 鐘 )。
• 完成設定後,等候約6秒以確認有關設定,預約指示燈亦會亮起,預約功能完成。
• 約1小時後,預約指示燈會熄滅,“燕窩”功能會開始運作30分鐘,直至烹調程序完成。完成
後,產品會發出“Di Di Di”聲 3次,顯示屏顯示“-.- ”,“ .”閃亮及保溫功能指示燈亮起,產
品自動進入保溫模式。
• 保溫功能會一直運作,直至注水格的水完全蒸發。(具體運作可參考「章節5.5保溫功能」)